对企业来说,如何计算环保税的应纳税额呢?开征环保税后,企业的环保成本如何变化?对此,市地税部门解释说,应税大气污染物与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均采用“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的计算方式。其中,污染当量数=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当量值。而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适用税额;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综合考虑了原来排污费缴费人的负担来设计,纳税人尽量降低污染物排放达到规定标准,还将获得减税优惠。”市地税部门举例表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排污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上述税收优惠比“费改税”前对企业减排具有更大的鼓励作用。
另外,按照法律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那么佛山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保税具体使用什么样的税额标准呢?市地税部门表示,目前经公开征求意见后,省政府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议案(草案)》(以下简称“议案草案”)。据了解,议案草案提出广东省的具体税额标准拟为:大气污染物1.8元/污染当量,水污染物是2.8元/污染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