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是我市脱贫攻坚十大举措之一,对于打赢三年脱贫攻坚战意义重大。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采访获悉,根据全市光伏发电扶贫专项实施方案,三年脱贫攻坚期(2016-2018年)内我市将集中实施光伏扶贫试点规模160兆瓦以上,在全市建成60-100个村级光伏电站,惠及约1.4万户、3.5万贫困人口。
贫困户屋顶上装上熠熠发光的光伏发电板,通过“卖阳光”发电来增加收入,菏泽市从2015年开始便推广这种有效的扶贫方法。如今,在郓城、鄄城、曹县、巨野、定陶等县区,拥有光伏电站依靠“阳光收入”脱贫的村镇已经比比皆是,一些年龄较大或丧失劳动力的贫困户们只需要盯紧电表盘里忽闪忽闪的数字,就能有所收益。2016年,我市的郓城、巨野、单县、鄄城4县列入国家第一批光伏扶贫试点,入选县区个数居全省10个试点市第1位,共取得规模指标168.09兆瓦。
为推动光伏扶贫工作深入开展,菏泽市把光伏扶贫与“第一书记”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各类帮扶资金5000万元,切实解决政府财政资金不足的困难。如曹县在我国首次采取PPP模式下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了80兆瓦光伏扶贫项目。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可帮扶1万户贫困户脱贫。鄄城县由县财政出资,在390个行政村安装屋顶光伏发电系统20.5兆瓦,产权、收益归村集体所有,收入主要用于村集体的公共支出和救济贫困户,可受益贫困户600户、2100人,人均年增收2000元以上。